1+X证书应用型本科院校实施方案论坛召开(图文)
2020-07-17 07:29:04 作者 : user12 浏览 : 次 评论
12月24日《国家1+X证书制度改革应用型本科院校实施方案论坛》在无锡盛大召开,会议由2019年全省新建本科院校联席会议主办,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承办。参加本次论坛的高等院校,共有58所,92人。特邀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朱琴华教授主持会议。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主任、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理事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会副主任、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王庆运高级工程师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报告。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朱琴华教授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会副主任、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主任、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理事长王庆运高级工程师
会议现场
出席活动的主要领导和专家有(排名不分先后)——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朱琴华教授;
- 兰州文理学院校长郑伟强教授;
- 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处长展惠英教授;
- 兰州文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秦梓华副教授;
- 兰州文理学院石福刚副教授;
- 汉口学院副校长陈利教授;
- 汉口学院副处长朱加存讲师;
- 郑州商学院副校长师求恩教授;
- 郑州商学院教务处长王松副教授;
-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校长吴满财教授;
-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常务副校长辛彦怀教授;
-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吴书博副教授;
- 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处长陈美荣研究员;
-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刘锋;
- 山西能源学院副院长孟文俊教授;
- 大庆师范学院副处长张国发副教授;
-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张进良高级工程师;
-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张晓助理工程师;
- 榆林学院教务处处长马亚军教授;
- 德州学院 教务处副处长郭长友教授;
-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陈甜教授;
- 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杨少斌副教授;
- 福建江夏学院电子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余运龙教授;
- 安徽新华学院发展规划处(高教所)处长杨磊副研究员;
- 安徽新华学院发展规划处职员王蓓蓓助教;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金宏伟;
- 宿州学院卓馨;
- 广西外国语学院曾盛绰;
- 南理工紫金学院陈仁平;
- 大庆师范学院成宝芝;
-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李永;
- 滁州学院李正洁;
-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林翠英;
- 福建江夏学院刘向红;
- 保定学院李萌薇;
- 保定学院王国英;
- 郑州商学院张云鹏;
- 成都大学赵倩;
- 郑州西亚斯学院赵玉洁;
-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王俊昆;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孙方红;
- 成都大学孙雁霞;
- 榆林学院马亚军;
- 安徽新华学院杨磊;
-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徐俊;
- 昆明学院杨丽媛;
- 南京工程学院郁汉琪;
-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王晓侃;
- 湖南医药学院护理学院吴斌;
-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张莉英;
- 广东工程技术学院龙歌;
-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彭业智;
-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舒敬荣;
- 成都大学应会琼;
- 无锡科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小夫;
- 北京博研诚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陈忠忠;
- 南通一三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葛建胜;
- 无锡市若然亭茶文化研究院贺蓉;
- 无锡大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李欢乐;
- 江苏梦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李玲;
- 上海庆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刘涛;
- 中国现代职业众创空间联盟刘勇;
- 希望教育集团彭兰;
- 上海广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宋久灵;
- 无锡市梁溪区明德文化服务社王春雷;
- 上海广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康;
- 苏州拓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徐佳利;
- 无锡市梁溪区明德文化服务社张翌倩;
- 希望教育集团邹维一;
- 中软国际范凯贤;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李昊民;
-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会副主任、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主任、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理事长王庆运高级工程师;
王庆运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清理整顿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1+X证书制度试点和劳动法修改、我国为数不多法律手续齐全的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这四个方面作主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技能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可见,职业技能证书不是普通学会、协会、院校、培训机构或企业可以颁发的。目前,我国率先取得法律手续的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及其投资创办的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教育部和人社部新近招募的培训评价组织,经政府备案,同样符合法律要求,可以颁发职业技能证书。
境外证书需要法律许可,擅自在境内发放境外证书是违法的。在全省范围院校内、院校外发放境外证书,分别需要经过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还要经过公安部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一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相应业务主管单位。第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未经登记、备案,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委托、资助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明知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与其合作的,或者接受其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其开展活动、进行项目活动资金收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国务院分批对不符合市场原则的法规和规章进行了清理,绝大多数职业不能再采取“准入”的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职业分为1481项;国家职业技能目录清单,仅仅列入140项,准入类只有39项。这意味着,政府能够颁发的证最多只有140项,多达1341项职业政府不能发证。国家不断取消政府及其所属单位发证,体现了简政放权的决心。但国家并非要取消这些职业,更不是要取消这些职业的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只是将这些职业由“行政许可”变成了“非行政许可”,由“政府认证”变成了“第三方认证”。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1+X证书制度正式确立,即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试点。各类职业技能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国家1+X证书制度改革方案,为我国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障。
境外证书需要法律许可,擅自在境内发放境外证书是违法的。在全省范围院校内、院校外发放境外证书,分别需要经过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还要经过公安部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一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相应业务主管单位。第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未经登记、备案,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委托、资助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明知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与其合作的,或者接受其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其开展活动、进行项目活动资金收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国务院分批对不符合市场原则的法规和规章进行了清理,绝大多数职业不能再采取“准入”的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职业分为1481项;国家职业技能目录清单,仅仅列入140项,准入类只有39项。这意味着,政府能够颁发的证最多只有140项,多达1341项职业政府不能发证。国家不断取消政府及其所属单位发证,体现了简政放权的决心。但国家并非要取消这些职业,更不是要取消这些职业的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只是将这些职业由“行政许可”变成了“非行政许可”,由“政府认证”变成了“第三方认证”。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1+X证书制度正式确立,即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试点。各类职业技能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国家1+X证书制度改革方案,为我国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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